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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营造法式》彩画作相关部分点校

上篇

李路珂

本文的文字及纹样部分图片节选自:

李路珂著.《营造法式》彩画研究.南京:东南大学出版社,.01:第二章(63-72页)、第四章(-页);

材料工艺部分图片选自:

石艺苑.《营造法式》彩画材料、工艺和色度的实验研究[D].清华大学本科学位论文(李路珂指导),.

版本插页部分图片由蒋雨彤补编。

凡例

本部分着重《营造法式》原文的校证、断句,及少数一些非术语类词汇的解释,而书中大量专用概念及术语的解释、评述与阐发,则详见往期文章(1)(2)(3)(4)(5)(6)及原书第三章。

本部分的《营造法式》原文文字及标点,以“梁本”为母本,参照“陶本”、“四库本”、“刘敦桢‘故宫本’‘丁本’校注”、“傅熹年校注”最终确定,各本相异处,及梁、刘、傅各家校注,及本书取舍之理由,均录于脚注中。考虑查对古籍原本的便利,本书按照“[卷号·篇目·条目·子目]”的格式,在各条文字末尾注出其在《营造法式》原书中的位置,并用繁体字编排。

校注所引各本及各家注释,简写如下:

故宫本

年发现于故宫殿本书库之钱曾藏本,17世纪。

四库本

文渊阁四库全书本(见:史部·政书类·考工之属),年。

丁本

9年由朱启钤发现于江南图书馆,不久后由商务印书馆影印,即为“石印本”。

陶本

武进陶氏仿宋刻本34卷,传经书社,年。

梁本

梁思成,《〈营造法式〉注释》(《梁思成全集》第7卷),北京: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,年。

刘敦桢校注

傅熹年先生转抄刘敦桢先生校注,未刊稿。

傅注

傅熹年先生所作批注,见:李诫撰;傅熹年汇校.营造法式合校本,北京:中华书局,年。

彩畫作總釋:營造法式卷第二·總釋下·彩畫

“彩畫作總釋”,參見“梁本”,第40頁;“四庫本”,卷2,第14—15頁;“陶本”,第1冊,卷2,第10頁。

《周官》[1]:以猷鬼神祇[2]。[猷,謂圖畫也。][2.22.1]

[1]《周官》是《周禮》的別稱,乃記述西周政治制度之書,傳說爲周公所作,實則出於戰國。[晉]郭璞《爾雅注》同引此句,但未見於目前流傳的《周禮》原文。《周禮·春官》中有“以猶鬼神,示之居,辨其名物”(據《周禮注疏》,十三經注疏本,卷27),與本書略有差異。

[2][校注]“祇”,“陶本”作“祇”,“梁本”作“祗”。

[按]“祇”音[qí],本義“土地之神”,見《尸子》:“天神曰靈,地神曰祇”,“神祇”意為“天神和地神”。“祗”音[zhī],本義“恭敬”,見《廣雅》:“祗,祗敬也。”按文意,取陶本。

周禮.卷第六·春官宗伯.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宋刻本.

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.31頁

《世本》[1]:史皇作圖。[宋衷曰:史皇,黃帝臣。圖,謂圖畫形象也。][2][2.22.2]

[1]《世本》爲戰國時期史官所撰,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一本姓氏譜牒學經典。

[2][校注]按現在流傳的《世本》原文,與本書略有出入:“史皇作圖。宋衷曰:史皇,黄帝臣也。圖,謂畫物象也。”(《世本》叢書集成本,卷1,第8頁。[漢]宋衷注,[清]張澍稡集補注,商務印書館,年)另據張澍稡的考證,史皇有可能就是蒼頡。

《爾雅》[1]:猷,圖也。畫,形也。[2][2.22.3]

[1]《爾雅》是我國最早的訓解詞義專著,也是最早的名物百科辭典。歷代釋家多以周公所著,或言孔子增訂。實當由漢初學者綴輯周漢諸書舊文遞相增益而成。

[2][校注]“梁本”斷句作“猷,圖也,畫形也。”其中“畫形也”被理解為對“猷”的進一步解釋。但據《爾雅》的原文,“猷”和“畫”是作爲兩個概念分別解釋的:“猷,圖也。[注:《周官》曰:以猷鬼神祗,謂圖畫。]猷,若也。[注:《詩》曰:寔命不猷。]……畫,形也。[注:畫者為形像。]”(《爾雅注疏》,十三經注疏本,卷2。)據此,調整標點如上。

爾雅.卷第二·釋言第二.國家圖書館藏宋刻本.

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.8頁

《西京賦》[1]:繡栭雲楣,鏤檻文?。[五臣曰:畫爲繡雲之飾。?,連檐也。皆飾爲文彩。]故其舘室次舍,彩飾纖縟,裛以藻繡,文以朱绿。[舘室之上,纏飾藻繡朱绿之文。][2][2.22.4]

[1][校注]各本作“西都賦”,“梁本”改爲“西京賦”。據《文選》的原文,這段話出自《西京賦》而非《西都賦》。(據高步瀛:《文選李注義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,年,第頁。《西都賦》作者班固,西都指漢長安。《西京賦》作者張衡,西京亦指漢長安,仿班固《兩都賦》所作。)

[2][校注]按現在流傳的《西京賦》原文,與本書略有出入:“雕楹玉磶,繡栭雲楣。三楷重軒,鏤檻文?。[(吕延)濟曰:楹,柱也。栭,楶也。雕,刻也。繡,畫為繡文。雲,畫雲飾之。殿有三階軒檻欄也。?,連簷也,言皆飾為文彩。]……故其館室次舍,采飾纎縟,裛以藻繡,文以朱緑。[(張)銑曰:言為館室,室次為舍息之處。纎,細。縟,繁也。謂館室之上纒飾藻繡朱緑之文。]”(高步瀛:《文選李注義疏》,第—頁。)

文選.卷第二·京都上·西京賦.

國家圖書館藏清嘉慶時重刻宋淳熙本.7頁

《吳都賦》[1]:青瑣丹楹,圖以雲氣,畫以僊靈。[青瑣,畫爲瑣文,染以青色,及畫雲氣、神僊、靈奇之物。][2][2.22.5]

[1]《吳都賦》,作者左思,西晉人,“吳都”指三國時期吳國都城,今蘇州。

[2][校注]按現在流傳的《吳都賦》原文,與本書略有出入:“雕欒鏤楶,青瑣丹楹。圖以雲氣,畫以僊靈。[(吕延)濟曰:欒,拱也。楶,斗也。皆雕鏤其上。青瑣,門、蔥、欒為瑣文,染以青色。楹,柱也。塗以赤色。故曰丹楹。(李周)翰曰:言於殿内畫作雲氣,彩圖神僊靈竒之物。]”(高步瀛:《文選李注義疏》,第頁。)

文選.卷第五·京都下·吴都赋.

國家圖書館藏清嘉慶時重刻宋淳熙本.13-14頁

謝赫《畫品》[1]:夫圖者,畫之權輿[2];繢者,畫之末跡[3],總而名之爲畫。倉頡造文字,其體有六:一曰鳥書,書端象鳥頭,此即圖畫之類,尙標書稱,未受畫名。逮史皇作圖,猶略體物;有虞[4]作繢,始備象形。今畫之法,蓋興於重華[5]之世也。窮神測幽,於用甚博。[今以施之於縑素之類者,謂之畫;布彩於梁棟枓栱或素象什物之類者,俗謂之裝鑾[6],以粉、朱、丹三色爲屋宇門窗之飾者,謂之刷染。][2.22.6]

[1]謝赫,南齊人,其《畫品》沒有流傳。北宋官方書目《崇文總目》卷6記有《畫品錄》一卷,南宋書目《郡齋讀書志》後志卷2記有《古畫品録》一卷。謝赫的《古畫品錄》流傳至今,但是今本(四庫本)中沒有這段話。以李誡的廣博見聞和嚴謹學風,其引文當有所據,則《畫品》和《古畫品錄》是否同一本書,如果確係同書,則古本與今本有何不同,尚待進一步的考據研究。

[2]“權輿”,指“草木萌生”或“起始”。見《大戴禮記?誥志》:“於孟春……百草權輿”;[魏]曹丕《登城賦》:“孟春之月,惟歲權輿”。

[3]“繢”,音[huì],同“繪”。

[4]有虞,舜帝的別稱。

[5]重華,亦為舜帝的別稱。

[6]鑾,音[luán]。

彩畫作制度:营造法式卷第十四·彩畫作制度

“彩畫作制度”,參見“梁本”,第—頁;“四庫本”,卷14;“陶本”,第3册,卷14。

總制度[14.1]

彩畫之制:先遍[1]襯地。次以草色和粉,分襯所畫之物。其襯色上方布細色,或曡暈[2],或分間剔填。應用五彩裝及曡暈碾玉裝者,並以赭筆描畫。淺色之外,並旁[3]描道,量留粉暈。其餘並以墨筆描畫。淺色之外,並用粉筆蓋壓墨道。[14.1a]

[1][校注]“遍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徧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,下同。

[2][校注]此句標點,“梁本”作“其襯色上,方布細色或曡暈”,則“方布”應有“正交分佈”之意,似與法式原意不符;另外從原文看來,“曡暈”應與“分間剔填”並列為“佈細色”的方法,因此調整標點如上。

[3]“旁”,通“傍”。同樣的用法,見於[14.3.2]“碾玉裝·卷成華葉及瑣文”一條:“並旁赭筆量留粉道”。

襯地之法:[14.1.1]

凡枓栱梁柱及畫壁,皆先以膠水遍刷。[其貼金地以鰾膠水。][14.1.1.1]

以膠水遍刷

[用1:16鰾膠水塗刷打磨後的木板]

貼眞金地:候鰾膠水乾,刷白鉛粉,候乾又刷,凡五遍。次又刷土朱鉛粉,[同上。]亦五遍。[上用熟薄膠水貼金,以綿按,令著實[1]。候乾,以玉或瑪瑙或生狗牙砑[2]令光。][14.1.1.2]

[1][校注]“實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寔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2][校注]“砑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斫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砑”。[按]斫,音[zhuó],指用刀、斧等砍劈,如《通鑑紀事本末》:“(孫權)因拔刀斫前奏案”。砑,音[yà],指碾磨物體,使之緊密光亮,如[唐]薛昭藴,《醉公子》:“光砑吳綾韈”。([後蜀]趙崇祚編:《花間集》,四庫本,卷3,第10頁。)在《營造法式》卷15“窯作制度·靑掍瓦”條亦有類似用法:“候乾,次以洛河石掍砑,次摻滑石末令勻。[用荼土掍者,准先摻荼土,次以石掍砑。]”由上,從“四庫本”。

五彩地:[其碾玉裝若用青緑曡暈者同。]候膠水乾,先以白土遍刷。候乾,又以鉛粉刷之。[14.1.1.3]

以白土遍刷

[以高嶺土(白土的一種)細粉末均匀混合膠水後塗刷木板]

碾玉裝或青緑棱間者:[刷雌黃合緑者同。]候膠水乾,用青淀和荼土[1]刷之。[每三分中,一分青淀,二分荼土。][14.1.1.4]

[1][校注]“荼土”,“四庫本”各處作“茶土”。

沙泥畫壁:[1]亦候膠水乾,以好白土[2]縱橫刷之。[先立刷,候乾,次橫刷,各一遍。][14.1.1.5]

[1]在“泥作制度”中,專有“畫壁”一條,詳細描述了“襯地”之前抹壓牆壁的作法。見“梁本”第頁。然而畫壁的“襯地”又被歸入“彩畫作”。這説明,在建筑施工中,畫壁襯地的工作,由於在材料和技術與彩畫襯地相近,所以是由“彩畫作”來完成的,然而襯地以後的工作,就是畫工的事,不在《營造法式》的記述之列了。

[2]“好白土”中“好”的用法,還見于“五彩遍裝·曡暈之法”條:“量宜入好墨數點及膠少許用之”,可能指“經過精製的”。

調色之法:[14.1.2]

白土[荼土同。]:先揀擇令淨,用薄膠湯[凡下云用湯者同。其稱熱湯者非。後同。]浸少時,候化盡,淘出細華[凡色之極細而淡者皆謂之華,後同。]入別器中,澄定,傾去淸水,量度再入膠水用之。[14.1.2.1]

白土細華入膠水用之

[用手指將高嶺土細粉與明膠液混合均勻]

鉛粉:先硏令極細,用稍濃膠水[1]和成劑,[如貼眞金地,並以鰾膠水和之。]再以熱湯浸少時,候稍溫,傾去,再用湯硏化,令稀稠得所用之。[14.1.2.2]

[1][校注]“梁本”、“陶本”脫“膠”字,據“四庫本”補。

鉛粉先研令極細[研磨分析纯堿式碳酸鉛粉末]

鉛粉先研令極細

[左為研磨後鉛粉細粉,右為研磨前鉛粉]

代赭石[土朱。土黃同。[1]如塊小者不搗。]:先搗令極細,次硏,以湯淘取華,次取細者,及澄去砂石麄腳不用。[14.1.2.3]

[1][校注]“梁本”作“土朱、土黃同”,由文意看來,“土朱”應該和“代赭石”屬於“同物異名”,而“土黃”則是處理方法與“代赭石”相同,因此修改標點如上。

代赭石先搗,次硏

[研磨塊狀藥用代赭石成細粉末]

藤黃:量度所用硏細,以熱湯化,淘去砂腳,不得用膠。[籠罩粉地用之。][14.1.2.4]

藤黃硏細

[研磨蘇州薑思序堂藤黃塊成細粉末]

紫[1]礦:先擘開,撏去心內綿無色者,次將面上色深者以熱湯撚取汁,入少湯用之。若於華心內斡淡或朱地內壓深用者,熬令色深淺得所用之。[14.1.2.5]

[1][校注]“紫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綿”,誤。

紫礦面上色深者

[將廣西產紫草茸放在研缽中]

紫礦以熱湯撚取汁

[將紫茸草粉末以熱水萃取熬汁]

朱紅[黃丹同。]:以膠水調令稀稠得所用之。[其黃丹用之多澀燥者,調時入生油一點。][14.1.2.6]

朱紅以膠水調令稀稠得所用

[按《營造法式》用膠料例給出的配比,以1:3膠水調製朱砂]

螺青[紫粉同。]:先硏令細,以湯調取淸用。[螺青澄去淺腳充合碧粉用,紫粉淺腳充合朱[1]用。][14.1.2.7]

[1][校注]“合朱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令朱”,誤。

螺青先硏令細

[經過分析後我們認為,螺青即是當時所稱的靛藍或青黛,參見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3.4.4.2節。將藥用青黛粉研磨細,左為過篩後青黛,右為未研磨未過篩青黛]

雌黃:先搗,次硏,皆要極細。用熱湯淘細華[1]於別器中,澄去淸水,方入膠水用之。[其淘澄下麄者,再硏,再淘細華,方可用。]忌鉛粉、黃丹地上用。惡石灰及油,不得相近。[亦不可施之於縑素。[2]][14.1.2.8]

[1][校注]“陶本”作“細華”。“梁本”作“細筆”,誤。

[2]“縑”指雙絲織成的細絹,“素”指本色生絹,“縑素”合指用於書畫的白絹。“亦不可施之於縑素”,指雌黃不可用於絹本上作畫。雌黃不可施之縑素,可能由於其不能與繪畫常用的鉛粉合用,且化學性質不穩定。

雌黃:先搗,次硏,淘細華,澄去淸水,方入膠水用之。

[清水淘澄研磨後的薑思序堂雌黃]

襯色之法:[14.1.3]

青:以螺青合鉛粉爲地。[鉛粉二分,螺青一分。][14.1.3.1]

以螺青合鉛粉爲地。鉛粉二分,螺青一分。

[以1:3胶水调制两份铅粉+一份螺青]

緑:以槐華汁合螺青、鉛粉爲地。[粉、青同上。[1]用槐華一錢熬汁。][14.1.3.2]

[1][校注]“梁本”作“粉靑”,標點有誤。據上文,應為“粉、靑”,分別指前文提到的“鉛粉”和“螺靑”。

用槐華一錢熬汁。

[熬制后的槐花汁,左为鲜槐花熬制,右为干槐花熬制]

紅:以紫粉合黃丹爲地。[或只以黃丹。][1][14.1.3.3]

[1][校注]“以”,“梁本”作“用”,[徐伯安注1]:“陶本”為“以”字,誤。

[按]:“陶本”、“四庫本”均作“以”,與前文“以紫粉合黃丹”相對照,似更妥當,取“陶本”。

紅:以紫粉合黃丹爲地。

[黃丹與紫粉顏料混合調製紅色襯色,紫粉由蘇木汁與蛤粉加膠水調製。關於紫粉顏料的成分參見《明會典》,卷一百五十七:紫粉所用數多,止用蛤粉、蘇木染造……蛤粉一斤,燒造紫粉一斤一兩六錢。]

取石色之法:[14.1.2]

生青[層青同。]、石緑、朱砂:並各先搗,令略細,[若浮淘青,但硏令細。]用湯淘出向上土、石、惡水,不用,收取近下水內淺色,[入別器中。]然後硏令極細,以湯淘澄,分色輕重,各入別器中。先取水內色淡者,謂之青華;[石緑謂之緑華,朱砂者謂之朱華。]次色稍深者,謂之三青;[石緑謂之三緑,朱砂謂之三朱。]又色漸深者,謂之二青;[石緑謂之二緑,朱砂謂之二朱。]其下色最重者,謂之大青。[石緑謂之大緑,朱砂謂之深朱。]澄定,傾去淸水,候乾收之。如用時,量度入膠水用之。[五色之中,唯青、緑、紅三色爲主,餘色隔間品合而已。其爲用亦各不同,且如用青,自大青至青華,外暈用白,朱、緑同。大青之內,用墨或礦汁壓深。此只[1]可以施之於裝飾等用,但取其輪奐[2]鮮麗,如組[3]繡華錦之文爾。至於[4]窮[5]要妙奪生意,則謂之畫。其用色之制,隨其所寫,或淺或深,或輕或重,千變萬化,任其自然,雖不可以立言,其色之所相亦不出於此。唯不用大青、大緑、深朱、雌黃、白土之類。][14.1.2.1]

[1][校注]只,“四庫本”作“秪”,誤。

[2]“輪奐”,見於《禮記·檀弓下》:“羙哉輪焉,羙哉奐焉”。漢鄭氏注云:“輪,言高大。奐,言衆多”,後世常用“輪奐”形容高大華美。

[3]“組”,本義為“具有文采的寬絲帶”,見《說文》:“組,綬屬。其小者以為冕纓”。

[4]“至於”,轉折連詞,此後的68字論述繪畫的美學原則,重點討論色彩原則。

[5]“窮”,意為“極力查究”,見《漢書·張湯傳》:“治淮南、衡山、江都反獄,皆窮根本。”

生青、石緑、朱砂

[“生青”是北宋時期對未加工的石青顏料的稱呼。

圖為日本得應軒朱砂、石青、石綠顏料]

五彩遍裝[14.2]

编者按:“五彩遍装”与“碾玉装”制度的分析与图解,详见木衣锦绣总第十一期;华文与琐文的相关图样及复原图,详见木衣锦绣总第十五期、第十六期。

五彩遍裝之制:梁栱之類,外棱四周皆留緣[1]道,用青緑或朱曡暈,[梁栿之類緣[2]道,其廣二分[3]。枓栱之類,其廣一分。]內施五彩諸華間雜,用朱或青、緑剔地,外留空緣,與外緣道對暈。[其空緣之廣,減外緣道三分之一。][14.2a]

[1][校注]“緣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縁”,下同。

[2][校注]“緣”,“丁本”作“緑”,誤。

[3]“分”可能有兩種含義,一種意思是總長的十分之一,另一種意思是指“材分”之“分”(“梁本”注11從第二種)。第一種用於這裡,則緣道顯然太寬了,從圖樣和實例看來,第二種解釋比較接近。

華文有九品:一曰海石榴華。[寳牙華、太平華之類同。]二曰寳相華。[牡丹華之類同。]三曰蓮荷華。[以上宜於梁、額、橑檐方、椽、柱、枓、栱、材、昂、栱眼壁及白版[1]內。凡名件之上,皆可通用。其海石榴,若華葉肥大不見枝條者,謂之鋪地卷成;如華葉肥大而微露枝條者,謂之枝條卷成;並亦通用。其牡丹華及蓮荷華或作寫生畫者,施之於梁、額或栱眼壁內。]四曰團科[2]寳照。[團科柿蒂[3]、方勝合羅之類同。以上宜於方、桁、枓、栱內,飛子面相間用之。]五曰圈頭合子。六曰豹腳合暈。[梭身合暈、連珠合暈、偏暈之類同。以上宜於方、桁內、飛子及大小連檐相間用之。]七曰瑪瑙地。[玻璃地之類同。以上宜於方、桁、枓內相間用之。]八曰魚鱗旗腳。[宜於梁、栱下相間用之。]九曰圈頭柿蒂。[胡瑪瑙之類同。以上宜於枓內相間用之。][14.2.1]

[1]“白版”,“大木作制度”和“小木作制度”未作解釋,只注明此構件的長度和連檐、飛檐等構件相同。潘谷西《〈營造法式〉解讀》將其注爲“屋面板”,指擱於椽飛之上的望板。(第頁)此說合理地解釋了“白版”與連檐的關係,可取。“梁本”注16、17試圖解釋“白地”、“白版”的“白”,认为其“不是白色之義,而是‘不畫花紋’之義”。此說似可商榷。首先,在《營造法式》“五彩遍裝·華文九品”一條已經提到,海石榴等華文可以用於“白版”,可見“白版”並非不畫花紋。相對于格子門、平棊等用的“華版”、“華盤”而言,“白版”的“白”,應指不作雕刻之意。

[2][校注]“四庫本”、“陶本”作“團科”,“梁本”將所有的“團科”改爲“團窠”。“團窠”一詞,見於《唐會要》和《宋史》,含義與《營造法式》的“團科”大致相同,但“團科”一詞在其他宋朝文獻中亦有出現,可能為“團窠”的異體。例如:[宋]劉道醇,《宋朝名畫評》卷2:“召令彩畫列壁外,有玉皇尊像猶未裝飾。時畫院僚屬,争先創意,至於團科斜枝,莫不詳盡……”據此,保留原來的“團科”不變。

[3][校注]“蒂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蔕”。

上圖: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五彩雜華第一·海石榴華

下圖: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三十”

之海石榴華[枝條捲成]

瑣文有六品:一曰瑣子。[聯環瑣、瑪瑙瑣、叠環之類同。]二曰簟文[1]。[金鋌文[2]、銀鋌[3]、方環之類同。]三曰羅地龜文。[六出龜文、交腳龜文之類同。]四曰四出。[六出之類同。以上宜於[4]橑檐方、槫、柱頭及枓內。其四出、六出亦宜於栱頭、椽頭、方桁相間用之。]五曰劒環。[宜於枓內相間用之。]六曰曲水。[或作王字及万字,或作斗底及鑰匙頭,宜於普拍方內外用之。][14.2.2]

[1]簟[diàn]從竹。本義:竹席;簟紋(席紋)也指用蘆葦編制的席。

[2][校注]“梁本”標點作“金鋌、文銀鋌”,誤。

[3][校注]“丁本”缺“鋌”字,誤。

[4][校注]“於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以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上圖: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五彩雜華第一·瑣子

下圖: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四十”

之瑣子(五彩遍裝)

凡華文施之於梁、額、柱者,或間以行龍、飛禽、走獸之類於華內。其飛走之物用赭筆描之於白粉地上,或更以淺色拂淡。[若五彩及碾玉裝,華內宜用白畫。其碾玉華內者,亦宜用淺色拂淡,或以五彩裝飾。]如方桁之類全用龍鳳走飛者,則遍地以雲文補空。[14.2.3]

飛僊之類有二品:一曰飛僊。二曰嬪伽。[共命鳥之類同。][1][14.2.4]

[1][校注]“四庫本”此條以後5條頂格,“陶本”退一格。按文章邏輯,取“陶本”。

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飛仙及飛走等第三

飛仙、嬪伽、共命鳥

飛禽之類有三品:一曰鳳凰[1]。[鸞、鶴、孔雀[2]之類同。]二曰鸚鵡。[山鷓、練鵲、錦鷄之類同。]三曰鴛鴦。[豀鶒、鵝鴨之類同。其騎跨飛禽人物有五品:一曰眞人,二曰女眞,三曰僊童,四曰玉女,五曰化生。][14.2.5]

[1][校注]“凰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皇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2][校注]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鶴孔雀”,“四庫本”、“丁本”次序顛倒為“孔雀鶴”。[按]卷33圖樣順序為鶴—孔雀,故從“陶本”。

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飛仙及飛走等第三

鳳凰、鸚鵡

走獸之類有四品:一曰獅[1]子。[麒麟、狻猊、獬豸之類同。]二曰天馬。[海馬、仙鹿之類同。]三曰羦[2]羊[山羊、華羊之類同。]四曰白象。[馴犀、黑熊之類同。其騎跨、牽拽走獸人物有三品:一曰拂菻[3],二曰獠蠻,三曰化生。若天馬、仙鹿、羦羊亦可用眞人等騎跨。][14.2.6]

[1][校注]“獅”,“陶本”、“四庫本”作“師”,“梁本”作“獅”,取後者。

[2][校注]“羦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羦”,“梁本”作“羚”,“陶本”作“羜”。

[按]“羦”,音[huán],見《玉篇》:“羦,獸似羊惡也”,又見《類篇》:“羦,山羊細角者”。“羚”,見《類篇》:“羚,大羊而細角”。“羜”,音[zhù],意為出生五個月的小羊,見《詩·小雅》:“既有肥羜,以速諸父”。從“故宮本”圖樣上看來,這是一種身大細角的羊,排除了“羜”(小羊)的可能性,圖邊注字“羊”(“羦”字缺一畫),則為“羦”的可能性較大。從“四庫本”。

[3]“拂菻[lǐn]”,我國古籍對東羅馬帝國的音譯,見《舊唐書·拂菻傳》:“(拂菻國)在西海之上,東南與波斯接。”從圖樣看來,“拂菻”並無太多東羅馬人的特徵,可能泛指外國人。

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飛仙及飛走等第三

獅子、天馬、羦羊、象

雲文有二品:一曰吳雲。二曰曹雲。[蕙草雲、蠻雲之類同。][14.2.7]

間裝之法:青地上華文,以赤黃、紅、緑相間,外棱用紅曡暈。紅地上華文青、緑,心內以紅相間,外棱用青或緑曡暈。緑地上華文,以赤黃、紅、青相間,外棱用青、紅、赤黃曡暈。[其牙頭[1],青、緑地用赤黃牙,朱地以二緑。若枝條,緑地用藤黃汁罩,以丹華或薄礦水節淡;青、紅地如白地上單枝條,用二緑,隨墨以緑華合粉罩,以三緑、二緑節淡[2]。][14.2.8]

[1]從文意,以及圖樣標注看來,這裡的“牙頭”和小木作所說的“牙頭”不同,有花葉“嫩芽”的意思,在圖樣中,一般是卷葉尖部的幾片葉子。《營造法式》對於“牙頭”改換顔色的畫法,亦見於敦煌壁畫,起著畫龍點睛的作用。

[2][校注]“梁本”此句標點作“其牙頭青、緑、地用赤黃;牙朱,地以二緑,若枝條緑,地用藤黃汁,罩以丹華或薄礦水節淡青,紅地;如白地上單枝條,用二緑,隨墨以緑華合粉,罩以三緑、二緑節淡。”其中“牙朱,地以二緑”、“地用藤黃汁”等與《法式》制度不符,重新調整標點如上。吳梅也持類似看法,參見吳梅:《〈營造法式〉彩畫作制度研究和北宋建築彩畫考察》,第37頁。

曡暈之法:自淺色起,先以青華,[緑以緑華、紅以朱華粉。]次以三青,[緑以三緑,紅以三朱。]次以二青,[緑以二緑,紅以二朱。]次以大青,[緑以大緑,紅以深朱。]大青之內,用深墨壓心,[緑以深色草汁罩心,朱以深色紫礦罩心。]青華之外,留粉地一暈。[紅緑準此。其暈內二緑華,或用藤黃汁罩。如[1]華文、緣[2]道等狹小或在高遠處,即不用三青等及深色壓罩。]凡染赤黃,先布粉地,次以朱華合粉壓暈,次用藤黃通罩,次以深朱壓心。[若合草緑汁[3],以螺青華汁用藤黃相和,量宜入好墨數點及膠少許用之。][14.2.9]

[1][校注]“如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加”,“梁本”標點作“或用藤黃汁罩加,華文、緣道等”,則“罩加”一詞難以解釋。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2][校注]“緣”,“丁本”作“緑”,誤。

[3]這裡的“草綠汁”,應指前文用來為綠暈罩心的“深色草汁”。

自淺色起,先以青華,次以三青,次以二青,次以大青

[自右至左,依次为青色衬色与四种不同明度的石青]

用曡暈之法:[1]凡枓、栱、昂及梁、額之類,應外棱緣道並令深色在外,其華內剔地色,並淺色在外,與外棱對暈,令淺色相對。其華葉等暈,並淺色在外,以深色壓心。[凡外緣道用明金者,梁栿、枓栱之類,金緣[2]之廣與曡暈同,金緣內用青或緑壓之。其青緑廣比外緣五分之一。][14.2.10]

[1][校注]“梁本”及“陶本”脫“用”字,據“四庫本”補。

[2][校注]“緣”,“丁本”作“緑”,誤,以下多處同。

疊暈之法之緣道對暈、華葉深色壓心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二”

之五彩遍装之制

凡五彩遍裝:柱頭[謂[1]額入處。]作細錦或瑣文。柱身自柱櫍[2]上亦作細錦,與柱頭相應,錦之上下作青、紅或緑曡暈一道;其身內作海石榴等華,[或於華內間以飛鳳之類。]或於碾玉華內間以五彩飛鳳之類,或間四入瓣科,或四出尖科。[科內間以化生或龍鳳之類。]櫍作青瓣或紅瓣曡暈蓮華。

[1][校注]“謂”,“丁本”作“肅”,誤。

[2]“柱櫍”,見《法式》卷5“大木作制度一·柱”:“凡造柱下櫍,徑周各出三分,厚十分,下三分爲平,其上並爲敧,上徑四周各殺三分,令與柱身通上勻平。”因此柱櫍指墊在柱腳之下,柱礎之上的一塊圓木板。(參見《梁思成全集》第7卷,第頁。)

檐額或大額及由額兩頭近柱處作三瓣或兩瓣如意頭角葉;[長加廣之半。]如身內紅地即以青地作碾玉,或亦用五彩裝。[或隨兩邊緣道作分腳如意頭。]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十二”

五彩遍裝:柱、額、栱眼壁

椽頭面子隨徑之圜作曡暈蓮華,青紅相間用之,或作出燄明珠,或[1]作簇七車釧明珠,[皆淺色在外。]或作曡暈寳珠,深色在外[2],令近上,曡暈向下棱,當中點粉爲寳珠心;或作曡暈合螺[3]、瑪瑙。近頭處作青、緑、紅暈子[4]三道,每道廣不過一寸;身內作通用六等華外,或用青、緑、紅地作團科[5],或方勝,或兩尖,或四入瓣;白地[6]外用淺色,[青以青華,緑以緑華,朱以朱粉[7]圈[8]之。]白地內隨瓣之方圜[或兩尖,四入瓣同。]描華,用五彩淺色間裝之。[其青、緑、紅地作團科[9]、方勝等,亦施之枓栱、梁栿之類者,謂之海錦,亦曰淨地錦。]

[1][校注]“或”,“陶本”作“一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2][校注]“深色在外”一句,“四庫本”及“陶本”均為正文,“梁本”改爲小注,無大必要,取前者。

[3][校注]“合螺”,各本同,疑即“合羅”之通假。

[4]“暈子”,按文意,應為同一色相的一組曡暈色階。至於這三道“暈子”的深淺如何排佈,《營造法式》沒有規定,是可以自由變通的地方。

[5][校注]“梁本”作“身內作通用六等華,外或用青、緑、紅地作團科”,如此斷句,則意指椽身內用某種華文,而外部用另一種華文。但從圖樣看來,似乎不可能存在這種情況,此句似應理解為:除了作通用六等華外,還可以作團科,由此調整標點如上。

[6]參見“華文九品”條注⑤,“白版”應指不作雕刻的平版。根據前句“用青、緑、紅地作團科”,“白地”在這裡可解釋為“不畫花紋”而不一定指地色為白。而“白地”在全文中的涵義並不一致,例如“總制度·間裝之法”一條,有“青、紅地如白地上單枝條”的提法,其中“白地”應該指地色為白。

[7][校注]“粉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彩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8][校注]“圈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團”,誤。

[9][校注]“科”,“陶本”作“枓”,“梁本”作“窠”,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左二:出焰明珠,身內作通用六等華;右二:四出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十七”

五彩遍裝:椽飛

飛子作青緑連珠及梭[1]身暈,或作方勝,或兩尖,或團科;兩側壁如下面用遍地華,即作兩暈青緑棱間;若下面素地錦,作三暈或兩暈青緑棱間;飛子頭作四角柿蒂。[或作瑪瑙。]

如飛子遍地華,即椽用素地錦。[若椽作遍地[2]華,即飛子用素地錦。]

白版或作紅、青、緑地內兩尖科素地錦。

大連檐立面作三角曡暈柿蒂華。[或作霞光。][14.2b]

[1][校注]“梭”,“陶本”、“梁本”作“棱”,與圖樣注字不符。據“四庫本”改。

[2][校注]“四庫本”脫“地”字,據“陶本”補。

上:側立面;下:底面平面

如飛子遍地華,即椽用素地錦。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十七”

五彩遍裝:椽飛、白版、連檐

碾玉裝[14.3]

碾玉裝之制:梁栱之類,外棱四周皆留緣道,[緣道之廣並同五彩之制。]用青或緑曡暈。如緑緣內於淡緑地上描華,用深青剔地,外留空緣,與外緣道對暈。[青緣[1]內者,用緑處以青,用青處以緑。][14.3a]

[1][校注]“青緣”,“丁本”作“緣緣”,其餘各本作“綠緣”。因正文所擧的例子即是“如緑緣内”,按照行文邏輯推測,此處似應作“青緣”。

華文及瑣文等,並同五彩所用。華文內唯無寫生及豹腳合暈、偏暈[1]、玻璃地、魚鱗旗腳。外増龍牙蕙草一品。瑣文內無瑣子。用青緑二色曡暈亦如之。[內有青緑不可隔間處,於緑淺暈中用藤黃汁罩,謂之菉豆褐。][14.3.1]

[1]“豹腳合暈”、“偏暈”不見於“碾玉雜華”,但似乎也並非絕對不用於碾玉裝,在“碾玉平棊”中就有“偏暈”的邊飾。

上圖:[故宮本]《營造法式》·卷三十三·碾玉雜華第七·龍牙蕙草

下圖: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三十四”

碾玉華文:龍牙蕙草(綠地,假設有青色間裝)

其卷成華葉及瑣文,並旁[1]赭筆量留粉道,從淺色起暈至深色。其地以大青大緑剔之。[亦有華文稍肥者,緑地以二青,其青地以二緑,隨華斡淡後,以粉筆傍[2]墨道描者,謂之映粉碾玉。宜小處用。][14.3.2]

[1]“旁”,通“傍”。

[2][校注]“傍”,“四庫本”作“旁”。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圖3.1

河北定州靜志寺塔地宮枓栱彩畫“映粉碾玉”

原圖由文物局提供

凡碾玉裝:柱碾玉,或間白畫[1],或素緑。柱頭用五彩錦。[或只碾玉[2]。]櫍作紅暈或青暈蓮華。椽頭作出燄明珠,或簇七明珠,或蓮華,身內碾玉或素緑。飛子正面作合暈[3],兩旁並退暈,或素緑。仰版[4]素紅。[或亦碾玉裝。][14.3b]

[1]“間白畫”,見“五彩遍裝·凡華文施之於梁、額、柱者”一條:“(華文間以飛走之物)若五彩及碾玉裝,華內宜用白畫。其碾玉華內者,亦宜用淺色拂淡,或以五彩裝飾。”由此可知,此處的“間白畫”指的是柱身先畫碾玉華文,然後在華文中點綴白描動物。

[2][校注]“玉”,“陶本”作“王”,誤。

[3]“合暈”,見[14.2.1]“華文有九品”條,記有“豹腳合暈”、“梭身合暈”、“連珠合暈”等名目,“宜於方桁內、飛子及大小連檐相間用之”,此處用於“飛子正面”,應該就是指的這類紋樣。另,在“兩暈棱間內畫松文裝名件”圖樣旁邊有一段小注:“枓栱並用青緑緣道在外,紅在内合暈。其間裝同解緑赤白。耍頭并昂、栱面並朱刷,用雌黃棱界。”其中“青緑緣道”的“緣”,“故宮本”、“四庫本”、“永樂大典本”均作“緑”。“陶本”作“緣”。“兩暈棱間內畫松文裝”不用“豹腳合暈”、“梭身合暈”等紋樣,所以在這裡,“合暈”應與“對暈”同義。

[4]“仰版”,未見於《營造法式》其他部分,應與“白版”同義。

《營造法式彩畫研究》“彩畫作制度圖十九”

碾玉裝:椽飛、白版、連檐

椽飛底面平面的兩種設色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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